第35章 好耶
小说:作家手册作者:听日字数:2926更新时间 : 2026-06-23 14:05: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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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什么?”
星期三中午,李可儿一脸见了鬼似的,指着笔记本电脑的屏幕说道:“这是你昨天写的?”
“准确来说,是昨晚写的。”
来俊臣故作云淡风轻地说道:“稍微熬了点夜,七小时写两万字,一小时三千字左右,你也能做到吧?”
“那,那当然,我最厉害的时候一小时能写四千字,一天足足写了三万字呢!”李可儿骄傲说道。
但李可儿没说的是,那是她这么多年里唯一的一次,而且第二天她就懈怠得完全不想码字。现在她通常是每天写三小时,两章五千字左右,周末一天写八小时,大概能写四章一万字。
不过写到某些高潮位置,或者码瘾上来的时候,李可儿往往都会突破自己的极限,因此来俊臣七小时两万字的战绩在她眼里也不算很离谱,毕竟写新书开头就像是在白纸上作画,恣意地倾泄自己的幻想,是个人都能像拉稀一样噼里啪啦地写出来。
至于那种写新书开头都像便秘,憋了几小时才憋出一两千字的网文爱好者,在李可儿看来他们抓紧时间进厂打螺丝都比写网文更有前途。
写得多在网文行业里绝对是优势,只是写得多是一回事,质量又是另一回事。网文界可是很残酷的,读者宁愿记得写得好的太监作者,也不会记住那些兢兢业业天天更新但写得烂的平庸作者。
“《你有种就杀了我》?”
李可儿读出来俊臣在大神码字里设定的书名。
“暂定的,暂定的。”来俊臣有点不好意思:“还没想到更好的书名。”
然而李可儿摇摇头:“这个就挺好,能第一时间抓住读者的眼球,激发读者的好奇心,并且立刻令读者联想到你金手指的大概方向。只要能勾引读者点进去看你的简介和第一章,就可以说是极为优秀的书名了。”
“你现在也别模仿《一世之尊》、《升邪》、《我欲封天》这类带点故弄玄虚的高逼格书名,那是大作者的专属,人家不看书名看笔名都会点进去,新人作者的书名就该土一点接地气。”
看见李可儿沉下去浏览他的新书开头,来俊臣不禁有些坐立不安,心里又是期待又有点恐惧。
能一晚上写出两万字,来俊臣当然是开挂了。这两万字里,只有第一章的三千字是他毫无滞涩地写出来,然而从第二章的第一句话,来俊臣就开始卡文了。
他不是不知道接下来该写什么内容,但是该如何转场,该从什么视角写,直接写人物还是先写场景再过渡到人物……太多选择,太多想法,以至于来俊臣往往都会在新章开头犹豫很久。
但为了能尽快赶出开头,来俊臣果断使用了「作家助手」。
卡文的地方,开!
犹豫的地方,开!
不知道该如何描写的地方,开!
就像是拉屎的时候,只要稍微有点便秘,就立刻进行润滑拉出来,一路火花带闪电地爆拉狂拉劲拉,等来俊臣彻底榨干自己的思维大纲,回过神来已经是凌晨3点,寝室里一片安静,乐语给他买的冰红牛早就变成常温。
顺带一提,虽然他有「满血复活」,但还是满足地睡了早上第一节语文课。能靠语文课解决,就别开挂了。
他能完全沉浸在创作中,除了花费8300字的「作家助手」辅助写作外,「坚持」恐怕也功不可没。
说实话,来俊臣并不是能始终专注创作的人,写一会儿歇一会儿是常态。虽然他美其名曰‘寻找灵感’,但来俊臣心里很清楚,这是他下意识的畏难反应。
只要稍微遇到有点麻烦的地方,甚至不能算是卡文,只是有些名词拿不准,来俊臣就会忍不住逃避思考。这种思考当然不难,但当你每天都要思考几十次,几百次,几千次的时候,即便是再简单不过的问题,也难免令人心生懈怠甚至是厌烦。
思考是很累的。
因此来俊臣的平均写作速度是一千字每小时,而且还是分阶段,前三个小时可能只有五百字每小时,写一点就停一下,超过三小时后渐入佳境,可以一直写而不分神,进化到一千五百字每小时。
「坚持」的强大之处,就是令来俊臣提前进入‘渐入佳境’的状态。前三个小时来俊臣还没进入状态的时候,他不再逃避思考,小问题沉下心耐心思考,大难题靠作家助手硬生生碾过去,全程没有半点分心,进而达到三千字每小时的巅峰状态。
甚至可以说,来俊臣之所以会一晚上就写出两万字开头,大部分原因都是因为「坚持」的惯性,小部分原因才是他想在李可儿面前表现一下。
“嗯……”
李可儿发出一声意义不明的鼻哼,顿时勾住来俊臣的心神。
他感觉自己全身都起了鸡皮疙瘩,手心在冒汗,紧张得括约肌都要收缩了。上一次这么紧张,还是昨天跟赵清璇打DOTA,他玩的是虚空假面,手里捏着能决定整场比赛胜负的大招。
来俊臣不停在内心里劝说自己要冷静,要保持平常心。
他明明知道自己就是来挨骂的,李可儿的任务就是挑他的错,好让他写出更好的开头,因此李可儿批评他是正常的。
但在内心深处,来俊臣还是难免产生一丝期待,一丝幻想。
幻想自己能得到李可儿的认可,看到李可儿露出惊喜的表情,听到李可儿带着喜爱的赞赏。
因为她是权威的起点大神,
因为她是自己的朋友,
因为她是有品位的读者,
也因为,她是这本书的第一个读者。
来俊臣之前看到过一个很生草的说法,说每个网文作者都是妓女,妓女不能等到自己有性趣才去工作,网文作者也不能等到自己有灵感才去码字。这个比喻毫无疑问很糙,但如果按照这个说法,那么网文作者在写新书时找的第一个读者,就相当于妓女的初恋。
如果连精挑细选的初恋都不喜欢自己,又怎么能相信自己能得到其他陌生人的喜爱?
渴望自己的作品能得到他人发自内心的喜爱,毫无疑问是创作者最自卑也最自负的幻想。
“我看完了。”李可儿说道。
来俊臣屏住呼吸。
“你写得很有意思,不仅因为这个开头本身噱头十足,更因为你本身就是有意思的人,你的遣词造句你的思路都令我阅读时很愉快。”李可儿看了他一眼:“进步很大,我觉得蛮好看的。”
就像是紧绷的弦一下子松开了,又像是溺水的人浮到水面上,来俊臣首先涌起的情绪不是喜悦,而是……如释重负。
他深深吸了一口气,然后缓缓吐出来,脑海里的恐惧,心里的压力,似乎都随着吐气全部吐出来,整个人都放松下来。
然后慢慢的,慢慢的,就像是冰淇淋在心里融化,甜滋滋的情绪悄无声息地在身体里蔓延,先是内脏变得暖呼呼的,然后是四肢,小腿忍不住抖动,双手不知如何安放,一时握拳一时搭在大腿上,最后才到脸上,上嘴唇紧紧抿着下嘴唇,想高兴地笑但不知为何又强忍着。
如果李可儿不在面前,如果他在家里,此时来俊臣肯定已经忍不住走来走去,蹦蹦跳跳,甚至会翻几个跟斗来宣泄一下喜悦。
好耶。
好耶好耶好耶!
耶耶耶耶!
我是来俊臣,超级厉害的来俊臣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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